配图“课馆”许是“六壬占式”
《周易》乾卦《彖》曰:“乾道变化,各正性命…”。
其中:“乾道”犹言“天道”,即大自然运行规律。
“正”,犹“定”,《周礼·天官》宰夫“令群吏正岁会”,郑玄注“正”为“定”。
“性命”,《周易正义》:“性者天生之质,若刚柔迟速之别;命者人所秉受,若贵贱夭寿之属。”《周易尚氏学》释为“精神”。
其义:大自然的运行规律,造化了不同的性格和命数。
《周易·系辞上传》 :“道济天下,故不过…乐天知命,故不忧。”
古人对“命”的论述颇具哲学智慧,可看做是“天人合一”的产物“格局”。“性命”乃先天之定数,“运势”为后天之变数;先后天之合是为“人生”。古人探究“命”学,旨在敬畏天命、正视自我、顺势而为、趋吉避凶。今人痴信“算命”与“拜佛”无异,妄求名利而不思进取,何其愚昧、何其可悲。
“山、医、命、相、卜”五术在古代较为盛行,今人多嗤之以鼻,古时论“命”,多为官之人或学术名流,今日算“命”,鱼目混珠者众也,大多算命者、问命者都已经完全背离了命理学术创立的初衷和根本。
我也不知从何时起,大概每过一断时间,类似“大妈算命想发财两年未果算命先生被判返还钱款”的新闻就会受到媒体的关注并引发大众的热议。“算命”不是“投资”怎能通过“算命”就能达到“发财”的目的呢?更何况“理财投资”血本无归者也着实不少。所以,介绍这位大妈去“算命”也就是去“投资”的“介绍人”,是否从中“渔利”?我们便不得而知了。但至少大妈是“信”了。
下面重点来了,“算命先生说,王大妈必须通过算命来增加财运,还许诺经其算命后,保证她在两年内发一笔大财。2012年11月,王大妈相信了算命先生的话,并在当天向算命先生的银行账户内分别存入14879元和5000元。王大妈说,为发大财,此后她又多次到这里算命,先后给付算命先生5万余元。可两年后未见“效果”,完全没有发大财。法院认为,所谓的“算命”行为并非我国法律规定的取得利益的合法理由,判令算命先生返还这位大妈19879元,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50元。”
上述新闻内容如果属实的话,那么,第一:算命先生允诺算命后保证在两年内发一笔大财,这纯属无稽之谈,且和“算命”压根儿八竿子打不着边,所以,王大妈找个打着“算命”招牌的骗子去算命,自然不上当受骗才怪!第二:王大妈第一次“算命”后付了19879元,其后多次“算命”先后给付5万元,这5万元中是否包括之前的19879元,我们也无从知晓,不过可以看出的是,王大妈自己当时是很相信这个骗子的。第三:法院的主张和判决,能够理解,我国法律规定的取得利益的合法理由中没有“算命”这个行当一说,但是不排除有N多种取得利益的理由普遍存在,比如利用职权受贿行贿、非法强拆、冤狱赔付等等屡见不鲜。第四:打着“算命”招牌行骗取不义之财,不能把罪恶归结于“算命”这个职业和民俗文化现象本身,针对“骗子”而言,违法成本太低,不过是退还所骗取钱财中的19879元外加1050的诉讼费罢了,而其他5万余元或者3万余元,则落进了“算命骗子”的腰包,而结果是三赢的结果,法院履行了职责替受骗者追回了2万块钱,而王大妈心理稍许平衡了些,原本怕是一分也拿不回来的,“算命骗子”也心满意足了,名正言顺地“骗了”3万多。那么,最终背黑锅的显然只有“算命”二字了,呜呼哀哉,掩耳盗铃!
真的不希望像周易、风水、择日等等越来越多的传统民俗文化被我们子孙后代自己糟践、出卖、玷污、毁灭殆尽。
(北京起名网www.yhgqm.com)
2016年2月19日